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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具置场买旋行出卖远方不便事状熙宁十年三月八日1077年3月8日 北宋 · 吕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九一 创作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
今具本路置场买熙河博卖,并尽榷诸州茶货入官,便收三分利息,旋行出卖。
致令细民失业,枉陷刑宪,大于远方不便。
谨具画一条列如后:
一、臣伏以国家富有四海,山泽之利,多与民共。
仁祖临御以来,深知东南数路茶法之害,制诏有司,一切弛放,任令通商,货法流行,德泽深厚,圣时盛事,高出前世。
今天下茶法既通,而两川独行禁榷,此盖言利之臣不知本末,茍贪劳赏而妄为之,非所以绥静远方之意。
况乎两川所出茶货,比方东南诸处,十不及一。
日月所照,文轨混同,法无二门,仁不异远,岂可诸路既许通商,两川却为禁地?
亏损治体,莫甚于斯,乃为害之大者,故臣敢先言之。
伏望圣慈特宽茶禁,所贵法令平一,以幸远方。
一、本路既为置场买,将往熙河等处,并逐旋取利出卖之后,更不许民间衷私买卖,遂令诸色人告捕,依《编敕禁榷茶法》断罪。
州县承此指挥,后来累有成都府邛州百姓马吉等为衷私卖,被人告捕,有至徒罪,各追赏钱,一路之民,遂生怨诽。
盖缘立法太重,有害于人。
大凡官中原有之物,民间私侵其利,方是犯禁。
只如解州有盐池,民间煎者乃是私盐;
晋州矾山,民间炼者乃是私矾。
今川蜀茶园,本是百姓两税田地,不出五谷,只是种茶,赋税一例折科(茶园税每三百文折纳绢一疋,三百二十文折纳䌷一疋,十文折纳绵一两,二文折纳禾草一束。),役钱一例均出,自来采茶货卖,以充衣食。
伏缘此本非官地所产,乃是百姓己物,显与解盐、晋矾事体不同。
一旦立法,须令尽卖与官,或敢私相交易,便成犯禁,斤数稍重,乃至徒刑,仍没纳随行物色,别理赏钱。
恭惟陛下仁圣恤物之心,必不如此。
伏乞别立条约,以救苛刻之弊,免使刑辟滋彰,有伤和气。
一、本州导江县蒲村、堋口、小唐兴、木头等镇,各准茶场司指挥,尽数收买茶货入官,并已施行。
民之受弊,大率均一,惟导江县一处,尤为切害。
盖缘本处是西山八州军隘口,自来通放部落入城博易买卖。
其蕃部别无现钱交易,只将到、蜡、草药之类,于铺户处换易茶货,归去吃用,谓之米。
或有疾病,用此疗治,旦暮不可暂阙。
今来官中须要现钱出卖,则蕃部难更将、蜡等物入场博买,若于铺户处博易,则铺户价例自然增长(官茶每斤先收三分息钱,官中每斤若用一百文买,即作一百三十文卖;若用五十文买,即作六十五文卖。),蕃部买卖,便致阻节。
茂州事宜之后,人情方始安帖,岂宜更使茶货不通,别生边事?
一、茶园人户,多者岁出三五万斤,少者只及一二百斤。
自来隔年留下客放定钱,或指当茶苗,举取债负,准备粮米,雇召夫工。
上春以后,接续采取,乘时高下,相度货卖,中等每斤之利可得二十文,次者只有十文以来,累世相承,恃以为业。
其铺户收贮变易,却以白土拌和,每斤之息,不及十文。
所以川中茶价,不甚涌贵,民间日用充足。
今来既被官中尽数收买,价直一定,若将银色准折,每两须高抬四五百文(臣窃闻蜀州熙宁八年,银每两官折二贯三百文足,市价一贯六百文;九年,银每两官折二二百文足,市价一贯四百文。),或多支交子,少用现钱茶场司指挥成贯并支交子,馀○方支现钱。)
交子所支既多,钱陌又须亏折,则园户所收茶货,只得避罪纳官,安敢更求馀利?
一旦失业,何以为生?
臣恐户口逃移,赋役失陷,渐由此起(臣窃知永康军熙宁九年买获并税过客人茶货,共一百三十二万馀斤,比八年计亏九万馀斤;比七年亏二十六万馀斤。盖是园户畏罪失业,造减少,是致税数有亏。以此推之,则失陷税赋诚有其渐。)
又缘旋买旋卖,先抽三分之息,只此一事,极未为宜。
日来州县逐旬各申时估,或增或减,官司据以为定。
岂可朝买一贯之,暮收三百之利?
一日之内,贵贱两般,则州县所供实直遂成空文,有司出纳之际乃同聚敛。
且铺户既与官中出利,则民间岂有贱
日用之物,渐见不足,锥刀敝法,徒可敛怨,必非朝廷理财之本意。
伏乞圣断,特赐改更。
一、本州所准茶场司今年二月二十四日指挥,限半月令园户、铺户尽数出卖旧,不得夹杂入官,如限满更不施行,如有违犯,并依法施行。
臣虽即时行下逐处,然计其日,限令至三月十日已满。
缘民间累年积贮茶货,准备高价相度变卖,一旦偶因官中为买新茶,亦不预先晓示,忽然责立近限,令将旧疾出速卖。
若出限未卖,被人告捉,斤数稍重,即至杖脊。
安有数日之内,尽底变易得行?
因此大段减价,无赖小人辄有告捕之心。
臣寻具状称:若只限半月,令尽数出卖,则必是减落价例,变转不行,消失钱本,便见失所。
兼虑才出限日之后,被牙子或别人告捕送官,枉陷深刑,显属不便。
又缘新茶与旧色目不同,若将旧投税出卖,则与官中收买新茶事不相妨。
本州须至申明,欲令逐场一面收买新茶,民间出卖所有旧,乞限至今年八月终,晓示园户并停塌之家,尽将赴场投税出卖,令税务公明声说,给引前去破卖。
仍乞指挥逐处官司,如有诸色人把捉到衷私买卖货,却须辨认新旧。
如是新茶,即乞依法施行;
若是旧,只乞罪在捉事之人。
所贵积贮旧之家,破卖得行,不枉受罪。
两次申茶场司,未蒙指挥
若不许展限,则贮积旧之家,便见破荡。
如此措置,岂不害民?
一、官中买,明收三分利息,方行出卖;
沿路税钱,尽已批过,更无分毫侥倖。
商旅兴贩,必是细算不行,难以尽数贩卖。
窃闻蜀州永康一处,现今积压五十六万馀斤在务,臣料将来出卖不尽之后,则必积压损坏,亏折官钱。
若般往熙河,亦误边计。
或仍旧停贮,则岁课不登,难沾赏典。
建议之臣,必须均匀配卖与贩之家,如此则他日铺户不胜其害。
伏乞指挥茶场司,具去年终已买及已卖数目申奏,仍令分析现馀茶货,若经隔年岁,合如何变转。
即自然见得此法可与不可经久施用,免令言利之臣有误朝廷大体。
右,谨具如前。
所有茶禁不通,细民失业,刑辟太重,最于远方不便事理,并已条析如前。
臣窃见熙宁七年,朝廷遣李杞、蒲宗闵入川,相度买熙河博马等事,当时使者急于进用,不察事体,遂认定逐年息钱四十万贯应付熙河
后来运积滞,岁课不足,即便擘画,却于彭、汉二州,逐年收买狭布各十万匹,名为折当脚钱,其实将布上所得之息充入茶利。
自后又恐买布亦难敷及原数,则乞雇回脚船车般解盐入川。
洎至盐法难行,则又乞将川中有去处并行收买。
前后乖错,非止一事。
只是切欲功赏,不恤民间病弊。
臣愚伏望圣慈特赐采察,所贵远方之俗,被惠安身。
至如官史费耗,道涂阻节,税额亏损,得不补失,则臣不敢喋喋开陈,以渎天听。
乞以臣此奏下本路安抚,转运、提刑司,相度利害,特赐施行。
〔贴黄〕若蒙朝廷垂察,即乞下本路取索熙宁八年九月永康县银价,比对茶场折银贯陌,自见有无侵损园户。
免令将来高价折银,亏损本州卖之家。
〔又〕臣所谓得不补失者,窃闻永康县熙宁九年三百驮往熙河,除诸般费用及沿路批税外,计算每斤已是一百九十四文足,其兵士请米犹在数外。
不知到熙河货卖所得几何?
如此事理,亦乞朝廷体察。
按:《净德集》卷一。又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八二,《国朝诸臣奏议》卷一○八,《容斋三笔》卷一四,《宋史》卷一八四《食货志》下六、卷三四六《吕陶传》,《文献通考》卷一八,《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九,嘉庆《四川通志》卷六九。
周考功贺转官启 北宋 · 吕陶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四、《净德集》卷一一
比以年劳,偶迁禄级,小材累日,綀覆无闻。
宠命自天,叨尘可愧。
寸进虽朝廷之格,力成皆嘘借之功。
此盖某官乐善以诚,爱人由义。
厚乡曲之契,常借品题;
从󲦤绅之游,阴为援助。
误令岁满,亦可阶升。
占谢后时,愧区区之阙礼;
致勤委教,闻侃侃之令言
仰识庥光,伏增铭佩。
启事 其二十八 西晋 · 山涛
 出处:全晋文卷三十四
近启修武刘讷南阳王友。
诏曰友诚宜得有益者。
然必以长吏治民,不易屡易为疑!
今散人无依仰。
又启今者散职中诚自有人,然刘讷才志,内外非称。
臣以为宜蒙此者,是以启及。
不审固不用不(《御览》二百四十八)
周必大朝奉大夫淳熙二年十二月 南宋 · 程大昌
 出处:全宋文卷四九○八、周益国文忠公年谱
敕:周人序群吏之劳,以八柄而驭贵;
虞氏虽九官之列,犹三考而陟明
庸昭考核之公,不以崇卑而间。
朝请郎尚书兵部侍郎、兼侍讲、兼直学士院、兼太子詹事赐紫金鱼袋周必大,忠多裨益,朕所深知。
禄位每加,身愈恭而退逊;
阀阅所积,吏以时而举飏。
肆循品秩之常,爰行褒进之律。
是云信赏,岂用贤而日月为功;
顾犹历阶,示惟君之名器不假。
傥更论思而有补,会令言利以相当。
其究尔庸,以若兹训。
可特授朝奉大夫,依前试尚书兵部侍郎、兼侍讲、兼直学士院、兼太子詹事,赐如故。
顾雍断吕壹狱 东晋 · 徐众
 出处:全晋文
不以吕壹见毁之故,而和颜悦色,诚长者矣。
然开引其意,问所欲道,此非也。
壹奸险乱法,毁伤忠贤,吴国寒心,自太子登、陆逊已下,切谏不能得,是以潘浚欲因会手剑之,以除国患,疾恶忠主,义形于色,而今乃发起令言
若壹称枉邪!
不申理,则非录狱本旨;
若承辞而奏之,吴主傥以敬丞相所言,而复原宥,伯言、承明不当悲慨哉!
怀叙本无私恨,无所为嫌,故詈辱之,疾恶意耳,恶不仁者,其为仁也。
季武子死,曾点倚其门而歌。
子皙创发,子产催令自裁。
以此言之,不当责怀叙也(《吴志·顾雍传》注)
请禁私碑表 南朝宋 · 裴松之
 出处:全宋文卷十七
碑铭之作,以明示后昆,自非殊功异德,无以允应兹典。
大者道动光远,世所宗推,其次节行高妙,遗烈可纪。
若乃亮采登庸,绩用显著,敷化所莅,惠训融远,述咏所寄,有赖镌勒,非斯族也,则几乎僭黩矣。
俗敝伪兴,华烦已久。
是以孔悝之铭,行是人非;
蔡邕制文,每有愧色。
而自时厥后,其流弥多,预有臣吏,必为建立,勒铭寡取信之实,刊石成虚伪之常,真假相蒙,殆使合美者不贵,但论其功费,又不可称。
不加禁裁,其敝无已。
以为诸欲立碑者,宜悉令言上,为朝议所许,然后听之,庶可以防遏无征,显彰茂实,使百世之下,知其不虚,则义信于仰止,道孚于来叶(《宋书·裴松之传》,又《礼志》二,义熙中尚书祠部郎裴松之又议禁断。)
安溪县劝农 南宋 · 陈宓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五四、《复斋集》卷二○
此邑田畴狭少,地势硗确,使人人并力而耕,才可供一岁衣食计,一或怠惰,则饥寒立至,可不思而惧哉!
则深耕易耨,尔农固不待劝而勤也。
然农虽勤,而所以害农者未去,则徒劝无益。
所谓害者,何也?
官民而不相孚,贫富而不相资,此二者害农之大者也。
曩时官司一切枝蔓追逮,今一毫不敢扰民矣。
宜尔民体悉此意,长幼趋善,无至犯法。
今也恃官司之宽恤,凡所命令皆邈然不应,如催纳工税、劝谕造砧基是也。
至于好斗喜讼,尚多有之,则官司何能不紏之以猛!
是尔民必欲官司相绳以法,而追逮之际,不能不废业也。
今不可不改,贫富有无相资为生,今富者取民之息,必欲罄竭而不恤其饥寒,不知农民一日尽偿,必至逃亡,则后日何所取利?
农民耕种,必假贷于富,富室收获在家,乃不明还其主,以致欠负,不知今年不还,明年将于何处举债,是自绝其衣食之源也。
况又有词到官,官必为理。
今官司既不妄追逮,民当畏法顺命,富者当恤贫,贫者当依富尔。
父老其以令言更相劝谕,则家洽人足,孝弟姻睦,为礼义富庶之邦,岂不伟哉!
今尚及见风俗之美,以自信桴鼓之应云。
唐赠太子少保刘知柔神道碑 盛唐 · 李邕
 出处:全唐文卷二百六十四
闻古之常铨。
今之大宝。
或籍地因势。
或经德自身。
或礼乐国工。
或词学时秀。
或贵盛终吉。
或等祀老成。
或广孝闻家。
或纳忠刑国。
有一于是。
则百斯庆。
书于牍。
大其闻。
矧乃总集高曾。
备致昆弟。
悉数以周称。
同原而合流。
息女择于贤夫。
允子训于良冶。
首止光宠。
出入震耀。
若此表里者矣。
府君姓刘氏
讳知柔
字某
彭城人也。
其先府君母弟银青光禄大夫左常侍崇文馆学士修国史子元
按史谍推之。
楚孝王嚣之后。
粤若伯豫谈经。
景瑜志学。
令言颖迈。
王乔名理。
回仁之抚接。
内使之节义。
是以嗣前人。
食旧德。
鼓簧史传。
柱石邦家。
其来远矣。
高祖魏骠骑大将军北州刺史府君谥曰懿
曾祖齐散骑常侍文林学士府君
朝散大夫陈留县长元府君
宋州司马徐州刺史藏器府君
莫不都长忠方。
简质贞亮。
业行优绝。
政理殊尤。
府君稚节一成。
立年博达。
典学为海。
懿文为林。
镇重为山。
幽静为谷。
清淡事约。
言遣理深。
谦常后身。
俭不逼下。
至若仪形硕伟。
风神散逸。
立若尸祭。
坐若肃宾。
认金不争。
阙马引罪。
公庭绝于私议。
虚室造于元门。
远遗之观物则名。
颜子之问一知十。
无以过也。
尝以为权略多舋。
皦察不祥。
和令乃私。
静胜而言。
立莫神怨。
行莫人诛。
固能陈无兵。
火无爇。
变夺物性。
集福根。
然后至精启纯。
全德居厚。
崇化务俗。
树德垂声可也。
识者以为张华茂才
荀彧远略。
虽曰王佐。
则无天年。
府君二者兼之。
一言得矣。
观艺知巧。
睹叶知秋。
吉禄大来。
寿考休佑。
吾无间然矣。
逮计考甲科。
薄游异迹。
宅忧殆灭。
有命从师。
辞爵庐坟。
受锡表阙。
党锢光复。
佐职艰贞。
历荆府司马。
史氏详矣。
自皇运启圣。
清途授德。
典国冑。
司人曹。
司业
侍读
渐也。
府君雅仗忠公。
固拒权宠。
耻或趋贵。
哲不易方。
出荆府长史
户部
徙同宋二州扬益二府
淮南廉察
山东巡抚
银青光禄大夫
进爵彭城侯
大府有四。
公居其三。
要辖有三。
公提其两。
冢卿有九。
公自属国二年。
尚书有六。
公以司空十载。
分爵有五。
公当侯伯之荣。
居守有一。
公兼宗祏之寄。
巡使有十。
公兼东土之俗。
疑辅有三。
公首储宫之傅。
至于仁以养之。
义以行之。
慎宪以恤人。
辟土以祈谷。
制曰。
黄霸之奉法循理。
锡以高车。
郭贺之惠化仁明。
加其冕服。
至于发贮赈施。
书板赋财。
巳击单于
平水土
制曰。
出膺贤守。
则郡国循良。
入侯名臣。
则衣冠准的。
俾迁荣于北斗。
宜作范于南宫。
夫如是。
有足以论道经邦。
助天开化
增河海之渥泽。
近日月之景光。
府君止足发衷。
辞满得地。
终让八座。
还忌三旌。
圣上录德序功。
养老怀旧。
就成颐摄。
留连閒旷。
制曰。
储贰
聿求宾客
允兹懋官。
惟尔崇德
府君固乞骸骨。
退守田园。
恩命如第。
尚给全禄。
呜呼。
日有昃。
岁有除。
泽藏山风振海。
矧伊人也。
矧伊人也。
春秋七十有五。
开元十一年六月十五日
遇疾薨于东都康俗里之私第。
皇情震悼。
追褒荐及。
制曰。
簪缨旧德。
桢干通才。
清以立身。
俭而率下。
出入三署。
绸缪两宫。
曾不慭遗。
奄然丧逝。
言念遗老。
恻悼于怀。
宜宠赠章。
式旌泉壤。
赠太子少保
物二百段。
米粟各二百石。
葬日官供幔幕手力等。
太常考行。
谥曰文
以某年月日。
葬于河南府缑氏县文山原。
礼也。
府君昔在平日。
深戒厚葬。
祖载服用。
子婿黄门侍郎宗子皓所营。
奉祠子某官某等。
追惟先志。
临穴长号。
谨以焚之。
殆无遗者。
尚曰。
史册者扬乎名。
碑版者纪于迹。
今愿抒哀敬。
却樵苏。
发颂声。
彰末嗣。
曰唯唯。
敢不十一千百焉。
其词曰。
汉起沛。
楚封徐。
代则九。
庆实馀。
惟英秀。
粤卓荦。
惣文史。
张礼乐。
谏而尊。
道而胜。
集百禄。
周称。
贵自取。
荣可荣。
弟紫绶。
婿黄门
始孝思。
后忠烈。
历中外。
备名节。
岁弥长。
声更扬。
隐属国。
老文昌。
怀远图。
忌太盛。
谢人爵。
委天命。
月有亏。
日有昃。
皇恩动。
物情恻。
猗孝子。
奉惟训。
服用薄。
哀荣顺。
布史简。
继碑石。
名教开
名激
曹州司法参军秘书省丽正殿二学士殷君墓碣铭 唐 · 颜真卿
 出处:全唐文卷三百四十四
善父母之谓孝。
睦昆友之谓悌。
孝悌也者。
其仁之本欤。
经天纬地之谓文。
博古知今之谓学。
文学也者。
其德之蕴欤。
谁其兼之。
即我伯舅殷君其人矣。
君讳践猷。
字伯起
陈郡长平人
五代祖不害。
以孝见梁书。
高祖英童。
周御正中大夫麟趾学士。
曾祖闻礼。
唐太子中书舍人宏文馆学士
令言
校书郎淄川
父子敬。
太常博士
累叶皆以德行名义儒学翰墨闻于前朝。
君即吴县元子
幼而聪悟绝伦。
长而典礼不易。
年十三。
日诵左传二十五纸。
读稽圣传一遍。
亦诵之。
博览偫言。
尤精史记汉书百家氏族之说。
至于阴阳数术医方刑法之流。
无不该洞焉。
贺知章陆象先我伯父元孙韦述友善。
贺呼君为五总龟
以龟千年五聚。
问无不知也。
君性方正。
志业淳深。
识理清远。
人皆望而服之。
解褐杭州参军
刺史宋璟
相国之重。
简贵自居。
无所推揖。
每见君。
必特加礼敬。
凡政事之诿諈者。
皆咨决焉。
开元初举文儒异等。
秘书省学士
寻改曹州司法参军丽正殿学士
韦述袁晖同修王俭今书七志。
及偫书四录。
流别铨次。
皆折衷于君。
苏颋既入相。
每引君询以当代之务。
友于兄弟。
偫从宗党。
必尽糺绥之恩。
长妹兰陵郡太夫人
真卿先妣也。
中年孀嫠。
遗孤十人。
未能自振。
君悉心训奖。
皆究恩意。
故能长而有立。
开元九年秋七月九日
有叔父临黄子元之丧。
哀恸呕血。
终于京师通化坊之私第。
夫人兰陵萧氏。
司空瑀之元孙。
括州司马宋国公兴宗之女。
贤和齐肃。
秉修礼度。
能读论语周易。
泛观史传。
率诸妇以和义
故闺范修睦焉。
君之捐馆。
以清白留遗。
家道索然。
夫人躬甘菲粝。
劝勉桑穑。
晏息晨兴。
以率励僮仆。
行之数岁。
经费羡焉。
教诲三子摄寅克齐等。
皆克负荷。
大斌
高平
真卿河东覆屯军试判官
并不幸早世。
寅聪达有精识。
能继先父之业。
大名于天下。
宏词太子校书永宁
箠杀谩吏。
贬移澄城丞。
久疾将殁。
顾瞻太夫人。
欲诀不忍。
其子监察御史亮。
年未志学。
隐而潜衋之。
及寅卒。
斩指剪发。
寘于棺中。
誓事太夫人。
不敢渝常日。
及有疾。
不脱衣带者数年。
故白燕巢于苫楣。
乾元元年
太夫人季女适于邠州司马陆超。
板舆随牒。
俄而遘疾。
三月朔日。
终于超之官舍。
春秋八十有一。
龟筮未从。
因权殡于三水
亮以校书郎寿安
真卿荆南节度推官
广德二年十有二月
与弟今荥阳永。
匍匐徒步。
力护双
合祔君夫人新安县之龙涧原三子茔。
从理命也。
呜呼。
以君之才之美。
被服纯行。
加人数等。
清修素业。
为代元龟。
竟不得赞皇极而叶彝伦。
登泰阶而仪百辟。
不其惜乎。
嗟乎。
仲尼圣者也。
终于鲁司寇
而君官与之比。
公明达者也。
年才四十八。
而君寿与之齐。
岂圣贤之道。
有遭遇乎。
将运命之数。
有穷通乎。
兹小子所以献疑而报施也。
大历五年夏五月
真卿以恩宥刺抚于州
采石刻颂丹。
寄碣于墓左。
铭曰。
殷之后昆。
奕叶儒门。
盛烈存兮。
君能济美。
于穆不已。
明德尊兮。
运促道长。
身殁名扬
义敦兮。
合祔先窆。
遵理命。
顺孙兮。
高坟崔嵬。
龙涧之隈。
映鲜原兮。
斯焉窆止。
以望君子。
慰营魂兮。
周希甫 宋 · 郑刚中
 出处:全宋文卷三八九九、《北山文集》卷九
某悚息,他幅之问,愧非所堪。
希甫之政,士民皆能颂之,不俟小人罗列以进也。
小官无大设施,所先独廉勤,二者既尽之矣,夫复何虑!
承欲访民间利病,助太守半年条具之目。
此尤见君子存心之美,不为官职苟且之计,必欲有实利以及人。
幸甚幸甚。
虽然,民之利病,系于朝廷则可为朝廷言之,系于守令者为守令言之,非无益也。
今之系朝廷者,岂单言所能移;
系守令者,使守令得人,则吾民自可一二诉而求理矣。
敝乡亦无甚利害,其琐琐者,恐不足以裨贤者之听。
容徐思之,有所见,当继此以进。
段秀实朱泚 宋 · 李弥逊
 出处:全宋文卷三九五五、《竹溪先生文集》卷一○
段秀实节度使,召为司农卿
朱泚反,以秀实失兵,必恨愤,且素有人望,使骑往迎之。
秀实与子弟诀而入,喜曰:「公来,吾事成矣」。
秀实曰:「将士东往,宴赐不丰,有司过尔,人主何与知?
公本以忠义闻天下,今变起仓卒,当谕众以祸福,扫清宫室,迎乘舆,公之职也」。
默然。
秀实知不可,乃阳与合,阴结将军刘海宾言判官灵岳都虞候何明礼,欲图
三人者,皆秀实素所厚。
源休伪迎天子,遣将韩旻领精锐师三千疾驰奉天
秀实以为宗社之危不容喘,乃遣人谕大吏岐灵岳窃取令言印,不获,乃倒用司农印追其兵。
旻至骆驿,得符还。
秀实海宾曰:「旻之来,吾等无遗类。
我当直搏杀贼,不然则死」。
乃约事急为继,而令明礼应于外。
翌日,秀实计事,源休令言、李忠臣、李子平皆在坐,秀实戎服与并。
语至僭位,勃然起,执腕,夺其象笏,奋而前,唾面大骂曰:「狂贼!
可磔万段,我岂从汝反耶」!
遂击之。
举臂捍笏,中颡,流血蔑面,匐匍走。
贼众未敢动,而海实等无至者。
秀实大呼曰:「我不同反,胡不杀我」!
遂遇害。
议曰:廉介之士,知远害以洁己,而不能犯难以尽忠。
刚毅之士,知轻身以成名,而不能忍死以济事。
之迎秀实,使其牢辞谢使,郤而不行,固可以洁己,而乃奋不顾身,提忠义而往说之,犯难以尽忠也。
知其不可,取一死易若反掌,固可以成名,而乃阳与之合,阴结所厚,以图,忍死以济事也。
至其伪迎天子,宗社之危不容喘,始决死以回韩旻之师,德宗之不堕贼计,秀实之力也。
惜乎海宾之谋成矣,而秀实发于仓卒,外不及应,不能手搏贼以成其志,亦小不忍之故欤。
然其夺笏击,唾面大骂,亦足以快忠谊之愤。
史称「英烈言言,如严霜烈日,可畏而仰」,信哉!
朝散郎秘书丞钱公抚墓志铭 南宋 · 陈耆卿
 出处:全宋文卷七三二一、《筼窗集》卷八
公,吴越钱氏,讳抚字子立
曾祖皞,提举河东路常平,赠太中大夫
祖讽,博古,隐山中,乡人所谓回溪先生者也。
父敩,游太学,不第,赠奉议郎
钱氏自武肃王而下,距太中五世,太中宦西北,始去钱塘寓洛;
更南渡,去洛寓嘉禾
嘉禾之钱,百年矣。
公生,回溪尚亡恙,见其眉宇耸异,谓奉议曰:「亢吾宗者,此儿乎」。
未几,奉议亡,母陈夫人誓不更嫁,长泣曰:「妾赖天未死,傥弗教吾儿,死无以见吾夫也」。
公泣曰:「儿傥弗受教,死无以见吾父也」。
后卒入太学,登丙辰进士科
仙居县簿、尉,用荐者三人,升从政郎教授饶州
儒林郎,用荐者五人,改通直郎、知太平县磨勘,转奉议郎
用荐者八人,监登闻鼓院,迁宗正寺主簿,兼宗学谕
寻充金国生辰使,假工部尚书行。
劳还,转承议郎,迁枢密院编修官
磨勘,转朝奉郎,兼检详
秘书丞,十日,卒。
公政存大体,事识先务。
仙居,故陈公襄所治县,祠荒,遗文散逸,亟白长缮治刊布之。
间摄事学宫,士驩趋言曰:「自尉来吾乡,夜开户睡矣。
旦起,又循循诱我,我何面目负尉」?
饶号多士,廪食薄,乞增田千斛,而后教从之,士驩趋益众。
以其馀力摄倅事,柅奸苴漏,过于正官在时。
常曰:「吾岂以久暂分劳逸者邪」?
予之俸不取也。
太平,又孙公莘老治县,崇敬视古灵。
县土埆民贫,多豪右,有官者之孙子,尤叫呼抵突,气力张王,官府无如何,公镇以果毅
民讼之滞于官者,常剖断无馀;
官赋之滞于民者,常宽假无不足也。
会敌兵息古汴,复通好,时已罢贺正使,则议贺生辰,因俾觇敌,择其人,咸曰:「钱某可」。
是以有工书之命。
公慷慨别妻子,辟弟穮与俱。
陛辞,上优劳曰:「行万里不易,然使事有体,屈则国辱。
且彼非曩时比,卿其廉问底里,归以所见闻告朕」。
公拜而出。
洎抵北,北人见公貌英伟,诧曰:「奇士!
奇士」!
就馆宴酒,伪使有姓完颜者,名故犯濮邸讳,及是,自易以避公。
公间见敌调法纷纷,知盟好必败,乃钩引他故,撼庀事者,庀事者具言状,且曰:「岁币安在?
吾国将留使者而问焉。
闻之乎」?
公曰:「吾知奉命来聘尔,他非使臣之所得闻也。
即若是,吾请以死对」。
敌知公不可夺,议遂寝。
回,次都梁,敌兵践淮甸矣。
对便殿,言「臣将命无状,幸身脱归见日月」。
因言:「臣将为陛下画自强之策。
何谓自强之策?
曰:以制使总万里,权当重,不重则不威;
以边守治一州,任当久,不久则不服。
军食当增󰛆,不󰛆则不给。
土兵当广募,不募则不继。
城筑审其当缓急,师屯审其当聚分,将士惰当诛,卒伍劳当赏,忠义人当奖,民当收。
凡此,皆自强之策也。
夫自强者制人,自弱者制于人。
不亟改图,而或以敌盛衰为候,敌去则偃腹,来则抟手,非计也。
臣诚愚,不足裨庙谟,惟陛下裁察」。
再岁两轮对,首言:「天下有大忧二:远忧兵,近忧旱。
此人所自见也,而口常讳言。
将帅言胜不言负,守令言熟不言歉,臣恐雷同波靡,浸成壅隔。
宜风示台阃,摘其尤者坐之罪」。
又言:汰边兵以省国费,补内兵以强国势。
方其时边报正急,羽书四面至,公左右枢筦,辛瘁忘寝食,病,彊起视事。
中秘,欲乞外,病遂不愈。
年止五十二。
诏赙钱百万,转朝散郎
公器宇粹凝,局量夷厚,中有好恶,外无愠喜。
接物露诚款,御下宽瑕疵。
盖用心主于仁,而行事合于义。
家居,尝欲峙高廪,振宗党乏绝。
至居官,苟可嘉惠百姓,勇往疾驰,风雨不避也。
于文无所不学,亦无所不工。
玉缜珠辉,霞敷绮会,敏而致,丽而则。
而尤长于四六,半函片简,字字隽颖,使人口之不置,手之不释也。
其略如是。
娶姚氏、庄氏、王氏。
赠封皆安人
子曰源,女嫁进士俞梓,今沿海制置建之子也。
公死于嘉定己卯五月二十三日,源以其年十一月十日湖州武康县龙坞。
既窆,来速铭。
观治世人材,其显融有四:曰操行,曰器识,曰政业,曰文华,此四者功名之券,富贵之的也。
一有之固难,众具之尤不易矣。
若公者,文华拙欤?
政业疏欤?
器识褊欤?
操行薄欤?
众具之而尤不显融,吾不知其何说也。
盖公之未用也,人莫不以为贤;
其用也,人莫不以为称;
其不大用而死也,人莫不以为不幸。
是宜铭。
铭曰:
扶忠信之华毂兮,驾贞洁之飞艎。
揽清风以为衣兮,袭明月而为裳。
发五十而未白兮,刷余羽于周行。
歌《皇华》之五阕兮,履穹庐而康庄。
俨阆风之云立兮,足未闯而身殃。
之合短夭兮,夫何异于杨?
呜呼!
天不可讯兮,地不可量。
挹君袂而不返兮,何时归乎故乡!
自赞 南宋 · 杨万里
 出处:全宋文卷五三五五、《诚斋集》卷九七、《古今事文类聚》前集卷四一、《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卷五六、《山堂肆考》卷一六七
吾友王才臣秀才刘讷写余真,戏自赞曰:
汝翎弗长,汝趾弗强。
毋駃汝顽,毋竞汝骧。
于崖于滨,其窈其茫。
曀曀其光,戈谁汝伤。
秋作月荒,春作华荒。
哦者逊尪,釂者逊狂。
汝老是乡,莫与汝争铓。
永福辛卯劝农文 南宋 · 方大琮
 出处:全宋文卷七三六六、《铁庵集》卷三三
令生长于莆,距兹邑一岭近,视邑人犹父兄子弟然,相周旋将一春,知土俗之美。
有二邑僻在深山,非舟车之会,无实货之产,自田亩外无他业。
大凡所在多以贫富辽绝为患,吾邑大家无巨富,亦无甚贫,农家力穑以足食,妇女缉麻以衣被其一家,贫乞鲜,游手希,其穷悴不能自活者绝少。
盖啬用而勤业,故如此。
所在多以愚懵难化为患,吾邑家尽弦诵,人识律令。
非独士为然,农工商各教子读书,虽牧儿馌妇亦能口诵古人语言,或时到官府者,应对皆可观,盖性与习如此。
或曰溪山使然,其环密,故人稍温足,其明秀,故人多通晓。
风俗之美,莫吾邑若,有以服其心,安其生,则上下帖然,否则交相诟病。
吏不自反,民何罪焉。
令无他能,徒以真实恳恻与邑人相孚。
财赋窘匮,凿空苦节,愿身当其难,使民享其逸。
然去岁多事,民何当得逸?
春夏之交,米价翔踊,随力分粜,劳动我上户。
夏秋之交,寇迫邑界,守寨运粮,烦苦我乡丁。
若非官民相体,几不可一朝安。
满望一稔,忽告秋霜;
禾方登场,间有流徙。
实令不德,使汝至此。
逋欠多,语上户且宽那;
储蓄少,戒贩户勿搬泄;
接济艰,谕耕户多种麦
若官自为备者借义仓钱收籴以应急阙,然能几何?
惟焚香默祷,愿南北海艘辐凑州城,庶其有馀,以及吾邑之人。
凡所以为青黄未接之虑,日夕惕然。
民病已极,天必劢相,腊前霰雪,元旦晴和,甘泽连霈,丰穰之兆,断可卜矣。
劝相近郊,令非敢以空言相欺,凡平日绝苛挠、省追呼、抑强梗、审词讼,皆汝农所素知,何幸父老子弟多识字,颇知理,敢借古先民之语以为劝。
《传》曰:「政如农之有畔,行无越思」。
夫畔者界分之谓,耕耨培粪,修治潴溉,夜思昼行,不出疆畎之外,则种必茂,穫必富,此农田界分中事也。
又如人之一身有界分者当为者也,事父兄思孝悌,处邻里思辑睦,祭思敬,婚葬思及时。
此皆己分上事,汝宜勉思之,力行之。
若夫斗忿嚚讼,屠贩饮博,皆所谓越其思也。
失其本分,非独妨业,又将残身破家,汝宜戒之又戒之。
人事既尽,天报必丰。
令亦将日思其政于界分之内,奉法循理,以行吾抚字之志,以与汝民共召和气,共迓丰年,使稍温足者不耗于争,而得全生养之乐,多通晓者不流于薄,而率为浑厚之归。
官民相爱,风俗益美,此令与父老所交愿也。
其归与尔乡闾䌷绎令言,毋忽。
将邑丙戌劝农文 南宋 · 方大琮
 出处:全宋文卷七三六六、《铁庵集》卷三三
令岁前入境,所至聚落父老出迎,度其意望令不浅。
令亦有欲言者,今何幸与汝农相劳苦于郊,共话心腹事。
环邑皆山,层高而田,尺敷寸垦,耰锄艰辛,竭地之力,仅足自食,输官之馀,粜不出境,令念汝农用力劳而收效寡也。
涉春多雨,独甲子晴,乃惊蛰后霆声应期,令为汝农喜有丰稔之兆也。
种必时,培必厚,亩必脩,泉必导,纤悉微细,令之知不若汝农之知之深也,是不待劝。
绝□挠,戢追呼,抑强梗,令不敢有一毫妨汝农。
毋游惰,毋斗讼,毋屠贩,毋冒禁,农其谨勿自妨。
顾有关人道之最大者,令事事之初,首以孝悌辑睦为汝告,今再以朱文公注解《孝经·庶人章》并刻示汝,汝能服行,受用无穷。
人事既尽,时和自应,仓箱盈止,室家宁止,然后知令言之不汝欺。
忠谏论 唐 · 李德裕
 出处:全唐文卷七百九
人君拒谏有二。
一曰生于爱名。
二曰不能去欲。
桀纣桓灵之君。
未能忘名。
自知为恶多矣。
畏天下之人知之。
将谓谏已则恶不可掩。
故不欲人之谏已。
如晋献非骊姬寝不安。
齐桓非易牙食不美。
必不能去之。
亦不欲人谏已。
人臣忠谏亦有二。
欲道行于君。
可使身安国理者。
其辞婉。
欲名高后世。
不顾身危国倾者。
其辞讦。
考叔启大隧以成庄公之孝。
仓唐献犬雁以复文侯之爱。
留侯雍齿以安偫臣。
四皓以定惠帝
此所谓婉也。
谏大夫言婢不为主。
白马令言欲不讳(原注刘李二人名各不便故书官)
激主之怒。
自有其名。
望其听从。
固不可得。
此所谓讦也。
汉元帝欲御楼船。
薛广德当乘舆谏曰。
臣自刎颈以血污车轮。
则陛下不入庙矣。
张猛曰。
乘船危。
就桥安。
圣主不乘危。
元帝曰。
晓人不当如是耶。
则知谏之道在于婉矣。
唯英主必能从谏。
何者。
自知功德及生人者大矣。
虽有小恶。
不讳人言。
汉高械系萧相国
及闻王卫尉之言。
乃曰。
我不过为桀纣主。
相国为贤相。
此所谓不讳也。
近日名臣王石泉居相时。
子为眉州司士
天后尝问曰。
卿在相位。
子何远乎。
对曰。
庐陵是陛下爱子。
今犹在远。
臣之子焉敢相近。
有以见君子之心。
亦仓唐之比也。
欧阳氏谱图 其四 谱图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四二
景达(生一子)/僧宝(生三子)/頠(生二子)/纥/(生四子)询/亮/德/器/约/(生一子)胤/盛/(阙)邃/(阙)询/(生四子)长卿(阙)/肃(生一子)/顗(阙)/伦(阙)/通(生二子)/幼明(生一子)/昶(生二子)/璟/琮/幼让/(阙)自琮以下七世,其谱亡。
琮之八世孙曰彪,彪弟曰万,万生某,某生雅。
自万以下世次具如左:
万/(生一子,名亡某/(生一子)(生二子)/效(生三子)/谟/托/远/楚(生三子,二名亡)/长子名亡/第二子/名亡戌/托(生三子)/鄠(阙)/郴/(生八子)(生一子)/翱(生一子)//伸/(生一子)颙/(生二子)至/起/仪/(生四子)猛/(生二子)绶/丽/谷/(生二子)焕/炳/宽/(生四子)曦/炜/晃/煦/载(生一子)/鉴/伾/(生一子)(生一子)/霈/信(生一子)/端/(无子)偃/(生三子)(生二子)/炳/修/旦/(生二子)宗古/宗道/晔/(生三子)宗颜/宗闵/宗孟/佺/(生一子)(生二子)/凯/勋/仿(生三子)/颖(生二子)/景/昱/顗/(生一子)顼/(生一子)右自亭侯蹄因封命氏,自别于越,其后子孙散亡,不可悉纪。
其不可纪者,千乘渤海之后。
盖其后亡在乎人,有其人,虽历千载不绝;
其人无所称,其世辄没不见,可不勉哉!
千乘之族以《尚书》显于汉,自生传歙八世,歙子复无后,世绝,经不传家,其他子孙亦遂微弱不复见。
渤海之后独见于今,然或微或绝,中间失其世次者再。
盖自质奔长沙,至于景达,七世而始见。
自琮至于安福府君,又八世而始见,其后遂不绝。
福府君之九世孙曰修,当皇祐至和之间,以其家之旧谱问于族人,各得其所藏诸本,以考正其同异,大抵文字残阙,其言又不纯雅。
然取其所同多者,并列其世次,为《谱图》一篇,而略存其旧谱所载。
旧谱前列魏司空清河崔林、宋太保王弘齐、太尉王俭、御史中丞王僧孺尚书兵部马将臣贾贽等上。
又列唐吏部尚书高士廉、中书舍人令言等重定。
其谱多载千乘之族,至歙而止,魏晋已后,无复次序,疑其脱乱不真。
其尤可疑者:《汉书》曰「生子和」,而谱自涿郡太守而下列其十世而无生。
太守亡其名字,有其夫人曰楚春申君之女也,生子曰睦,字公安
睦夫人陈氏,生子曰钦,字子敬
钦夫人张氏,生三子,曰容、曰述、曰兴,皆不著其字,而云同受业于济南伏生
容为博士,其夫人夏侯氏,生子曰巨,字孝仁
巨夫人戴德之女,生子曰远,字叔游
远夫人倪宽之女,生子曰高,字彦士
高夫人孔安国之女,生子而亡其名,有其字曰仲仁
仲仁夫人赵氏,生子曰地馀,字长宾
地馀夫人戴氏,二子,曰崇、曰政。
字少翁,夫人孙氏,生子曰歙,字正思
汉氏以歙为和伯八世孙。
然今谱无生而有容,又云容受《尚书》于伏生,自容至歙八世。
疑汉所谓欧阳生者以其经师谓之,如伏生之类,而其实名容
容字和伯,于义为通。
此其可疑者也。
《汉书》曰「高字阳」,而谱字彦士,小不同,此不足怪。
其夫人世家无可考證,莫知其是非,故存之。
至于他说可知其缪者,皆不录。
渤海之族自景达以下至于通,事见于史记,谱尤详。
自幼明以下至于今,或见于谱,或得于家,而多阙,谨录乎左,以俟乎将来(自此后历序谱中名字、官爵、寿数、丧葬及夫人名氏,有事迹可纪者,名随其人纪之。)
谱例曰:姓氏之出,其来也远,故其上世多亡不见。
谱图之法,断自可见之世,玄孙而别自为世。
如此,世久子孙多,则官爵、功行载于谱者,不胜其繁。
宜有远近亲疏之限,凡远者、疏者略之,近者、亲者详之。
此人情之常也。
孙既别自为世,则各详其亲,各承其所出。
是详者不繁,而略者不遗也。
凡诸房子孙,各纪其当纪者,使谱谍互见,亲疏有伦,宜视此谱为例而审求之(《欧阳文忠公集》卷七一。)
又集本《谱图序》自「以其族奔」至「则具于谱」有大段异文,今录于后:「以其族南奔。
已而晋室大乱,欧阳氏之诸族曰举、曰迹、曰绳,亦以其族随晋渡江,散居丹阳吴郡豫章,然皆不显。
而质之族居于长沙
其七世孙曰景达,仕于齐无所称。
至其孙頠子纥,纥子询,询子通,仕于唐,四世有闻,遂显。
自通三世生琮,为吉州刺史,子孙因家于吉州
自琮八世生万,万又为吉州安福县
其后世或居安福,或居庐陵,或居吉水,而谱著庐陵县儒林乡欧阳里为定者,因其旧也。
初,景达家于长沙临湘,故自至通,史皆以为临湘人
而询之旧谱,则以渤海重合县都昌乡仁贵里为著定者,亦因其旧矣。
自修皇祖,始居吉水之沙溪。
至和二年,分吉水永丰县,而沙溪属永丰
今谱虽著庐陵,而修之世实为吉州永丰人也。
自唐末之乱,士族亡其家谱,今虽显族名家,多失其世次,谱学由是废绝。
而唐之遗族,往往有藏其旧谱者,时得见之。
而谱皆无图,岂其亡之,抑前世简而未备欤?
因采太史公《史记》表,郑玄《诗谱》,略依其上下、旁行,作为《谱图》。
上自高祖,下止玄孙,而别自为世。
使别为世者,上承其祖为玄孙,下系其孙为高祖
凡世再别,而九族之亲备,推而上下之,则知源流之所自;
旁行而列之,则见子孙之多少。
夫惟多与久,其势必分。
此物之常理也。
凡玄孙别而自为世者,各系其子孙,则上同其出祖,而下别其亲疏。
如此,则子孙虽多而不乱,世传虽远而无穷。
此谱图之法也」。
又论罢青苗疏熙宁三年三月1070年3月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四七 创作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
臣近以河北路差官置司,春夏放青苗钱与乡村坊郭人户,明取三分之利,每保须要第三等以上有物力人充甲头,督促峻责,逐县支俵,有伤国体。
一路官吏,上下皆知不便,而以制置条例司是大臣主领,但人人腹非,而不敢公言。
臣被顾三朝,而又职当安抚,实不忍雷同默默,遂详陈利害本末,乞更加博访。
若臣言不妄,即乞尽罢诸路提举之官,只委逐路提点刑狱臣僚依常平旧法施行。
所冀陛下洒然开悟,亟赐更改,使天下歌舞圣明,不为盛德之累。
老臣献忠之心,岂有它也?
今准都进奏院牒,却蒙制置司以臣言皆为不当,条件疏驳,乞申敕诸路,及直令进奏官张士程指挥本院,将晓谕中书劄子颁行天下。
臣详制置司疏驳事件,即将臣元奏要切之语多从删去,唯举其大概,用偏辞曲为沮难,及引《周礼》国服为息之说,文其谬妄,上以欺罔圣听,下以愚弄天下之人,将使无复敢言其非者。
臣不胜痛愤,须至再有辩列。
欲望圣慈特纾亲览,然后降付中书枢密看详,送御史台集百官定议。
如臣所言不当,即甘从窜殛;
若是制置司处置乖方,天下必受其弊,即乞依臣前奏,尽罢诸路提举官,只委提点刑狱臣僚依常平旧法施行,以慰众心。
一、臣前奏以元降敕语务在优民,不使兼并之家乘其急以邀倍息,而公家无以利其入。
今乃乡村自第一等而下,皆立借钱贯百,其第三等以上人户更添数支给,坊郭人户有自己物业可充抵当、愿借请官钱者,依青苗例支借,不得过抵当物业价直之半。
且乡村上三等并坊郭有物业人户,乃从来兼并之家也,今皆多得借钱,每得一贯令纳一贯三百文,则是官放息钱也,与元敕「抑兼并、济困乏」之意,绝相违戾。
制置条例司疏驳云:「言者以谓元降敕命云『公家无所利其入』,今河北提举官乃令取息三分,是与元敕绝相违戾,失信于百姓。
本司今按《周礼》泉府之官,民之贷者取息有至二十而五,国之财用取具焉。
常平新法预俵青苗价钱,但约熟时酌中物价;
若熟时物贵,即许量减市价纳钱,即是未定合纳实数。
河北提举官则约束州县,若情愿纳钱,不得过三分。
至于京西陕西路提举官,则大抵约束不得过二分而已。
此盖为量减时价指挥未有约定实数,恐遇纳时斛斗价例倍贵,州县量减钱数不多,却致亏损百姓,所以有此约束,即非法外擅为侵刻也。
就诸路提举所纳,惟河北所约分数最多,然云不过三分之息,定取三分之息。
若物价低平,即有合纳本色,不收其息;
或只收一二分息之时,多少相补,比《周礼》贷民取息立定分数,已不为多。
近降指挥,又令诸路预俵价钱,若遇物价极贵,亦不得过二分,即比《周礼》所取尤少」者。
臣窃以既立太平之法,必无剥民取利之理,但汉儒以去圣之远,解释或有异同耳。
按《周礼》:「泉府掌以市之征布,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者,以其价买之物揭而书之,以待不时而买者,各从其抵」。
郑众释云:「书其价,揭著其物也。
不时买者,谓急求者也。
抵,故价也」。
臣谓周制,民有货在市而无人买,或有积滞而妨用者,则官以时价买之,书其物价以示民,若有急求者,则以官元买价与之,此所谓王道也。
经又:「凡赊者,祭祀无过旬日,丧纪无过三月」。
郑众释云:「赊,贳也。
以祭祀、丧纪,故从官贳买物」。
唐贾公彦:「赊与民不取利也」。
经又:「凡民之贷,与其有司辨之,以国服为之息」。
郑众释云:「贷者,谓从官借本贾也,故有息,使民弗利,以其所贾之国所出为息也」。
此所谓王道也。
郑康成释云:「以其于国服事之税为息也。
于国事受园廛之田而贷万泉者,则期出息五百」。
臣谓《周礼》园廛二十而税一,近郊十一,远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惟其漆林之征二十而五。
漆林,自然而生,非人力所作,故税重。
康成乃约此法,谓从官贷钱若受园廛之地,贷万钱者出息五百。
公彦因而疏解,谓「近郊十一者,万钱期出息一千;
远郊二十而三者,万钱期出息一千五百;
甸稍县都之民,万钱期出息二千」。
臣谓如此则须漆林之户取贷,方出息二千五百也。
然当时未必如此。
今放青苗钱,凡春贷十千,半年之内使令纳利二千;
再放十千,至年终又令纳利二千,则是贷万钱不问远近之地,岁令出息四千也。
《周礼》至远之地止出息二千,今青苗取利尚过《周礼》一倍,则制置司所言「比《周礼》贷民取息,立定分数已不为多」,亦是欺罔圣听,自谓天下之人皆不能辨也。
且今古异制,贵于便时,《周礼》所载有不可施于今者,其事非一。
若谓「泉府」一职今可施行,则上言以官钱买在市不售及民间积滞之货,候民急求则依元买价与之,民有祭祀、丧纪,就官中借物,限旬日、三月还官,而不取其利。
制置司何不将此周公太平已试之法,尽申明而行?
岂可独举注疏贷钱取息之利事,以诋天下之公言哉?
郑康成又注:「王莽时,贷以治产业者,但计赢所得受息,无过岁什一」。
公彦疏解:「王莽时虽计本多少为定,及其催科,惟所赢多少。
假令万泉岁赢万泉,催一千;
赢五千,催五百。
馀皆据利催什一」。
臣谓王莽时官贷本万钱,岁终赢得万钱,只令纳一千;
若所赢钱更少,则纳息更薄。
比今于青苗钱取利,尤为宽少。
王莽之后,上自两汉,下及有唐,更不闻有贷钱取利之法。
制置司尧舜之主,不以二帝三王之道上裨圣政,而贷钱取利,更过王莽之时,此天下不得不指以为非,而老臣不可以不辩也。
况今天下田税已重,固非《周礼》什一之法,则又随亩更有农具、牛皮、盐钱、曲钱、鞋钱之类,凡十馀名件,谓之杂钱,每遇夏秋起纳官中,更将䌷绢斛斗低估价例,令民将此杂钱折纳。
又,每岁将官盐散与人户,谓之蚕盐,令民折纳绢帛,更有预买、转运司和买两色䌷绢。
如此之类,不可悉举,皆《周礼》田税什一之外加歛之物,取利已厚,伤农已深,柰何更引《周礼》国服为息之说,谓放青苗钱取利,乃周公太平已试之法?
此则诬污圣典,蔽惑睿明,老臣得不太息而恸哭也!
又,制置司提举官束州县,纳钱不得过三分、二分。
盖为量减时价指挥未有约定实数,恐遇纳时斛斗价例倍贵,州县量减钱数不多,却致亏损百姓。
若物价低平,即合纳本色,不收其息」。
臣亦谓此论之不实也。
缘小麦最为不耐停蓄之物,自来常平仓不籴,盖恐积留损坏。
今岁诸路雨雪及时,二麦有望,价必贱,提举官必不肯令人户送纳本色。
盖纳下本色,则无由变转。
若于转运司兑换价钱,则诸处军粮支绝少,必难兑换。
既难兑换,则占压本钱,下次却无钱散与人户。
臣以此知制置司提举官本无令人户送纳斛斗之意,故开此许纳见钱一门,将来只令言人户情愿送纳本色,则人户须至粜纳钱,岂不殃害百姓?
惟陛下早悟臣言。
一、制置司:「言者以谓三等户及城郭有物力户,即从来兼并之家,今乃立定贯百,许之贷借,即非抵兼并之意。
又,河北提举官,每保须要上三等户一名,即上等人户,必不愿请。
官吏既防贫户不能送纳,岂免差充甲头,以备代陪?
又,河北提举官乃峻责州县,如人不愿请领,即结罪申报。
若选官晓谕,人户却情愿请领,即当别作行遣。
若选官晓谕,茍免捃拾,岂无贫下浮浪愿请之人,或须行散配?
本司今按:乡村上三等及城郭有物业户内,亦有阙乏之人,就人取债,岂皆是兼并之家?
今贷贫民有馀,则以俵此等人户,免令就私家取一倍之息,乃是元敕抑兼并之意。
河北提举官每保须要上三等户一名者,盖为关防浮浪之人请去,将来难为催纳。
若有上等户肯与同保,即非浮浪之人,自不须忧难为催纳;
若无上三等户肯与同保,即自依准提举官公文,不许支俵,何须更行散配?
若谓上三等必不肯请领,须是差作甲头,即自是抑勒,有违前法。
况今年开封诸县已经俵散,甚有上三等户情愿请领,即非官吏抑勒。
以近验远,事理可知。
至于提举司约束官吏,如无人情愿请领,即结罪申报,别选官晓谕,乃只是关防因循避事坏法之人,即非迫胁官吏,须令抑配百姓。
提举官急于功利,讽令州县抑配与人,即诸路各有安抚、转运、提刑,其为朝廷委任,皆在提举之上。
若有州县官员故欲隳坏新法,曲徇提举官抑勒百姓,自当纠举,依法施行,并具事状闻奏。
岂宜以官吏违法之故,遂欲废法」?
臣窃以乡村上三等及城郭有物业人户,非臣独知是从来兼并之家,此天下之人共知也。
制置司以为不是兼并之家者,只要多散青苗钱与之,而得利亦多也。
其如元降敕意,本务拯济困乏,却将钱散与此等人户,则天下明知朝廷专以取利为意,实伤国体。
制置司若谓《周官》有贷民之法,取之以道,于理无嫌,则今兼并之家例开质库,置课场;
若恐取民倍息,以伤贫细,则所在皆可官自开置,以抑兼并。
然自前世以来,恶其太近衰削,不忍为之。
今青苗钱一事,无近于此乎?
「每保须要上三等户一名者,盖关防浮浪之人请去,难为催纳」,此则抑勒之势,不假臣言而自明矣。
又云「若谓上三等人户必不肯请领,须至差作甲头,即自是抑勒,有违前法」,此又殊不察事势人情,有不得已而为之者。
且青苗之法,内有大臣力主,事在必行;
外有专差之官,惟以散多为职办。
州县官吏往往变抑勒而为情愿者,盖事势不得不惧,而人情不得不从也。
监司之官,其于事势人情,亦何异此?
九重高远,岂得尽知?
唯陛下早赐辨察。
一、制置司:「言者以谓躬行节俭,常节浮费,自然国用不乏,何必使兴利之臣四出,以致使远近之疑。
本司今按:先王之政,未尝不以食货为始,张官置吏,大抵多为农事也。
近世以来,农人尤为困苦。
若朝廷但有徭役加之,初无岁时补助之法,自京畿陂防沟洫,多有不治,乃至都城侧近,绵地数百里,弃为污莱,父子夫妇,流离失业。
四方遐僻,不可周知。
一方水旱,则饿死者相枕藉,而流移者填道路。
如前岁河北一饥,不免漕江淮之米以救之。
然于人之流亡饿殍,未有补也。
至于非泛用度,或不免就等第人户强借钱物,百姓典卖田产物业,以供暴令,此亦可谓国用之失。
至于差役,困苦农民,使之失职,则士大夫之所共见,不待论说而后可知。
故陛下即位诏书,丁宁以务农、理财、免人役为政事之急诫,方今宜忧,为在此也。
今置提举常平广惠仓官兼管干农田水利差役事者,凡以为此而已,固非使之朘削百姓,以佐人主私费,亦岂得谓之兴利之臣,而以为致远近之疑」?
臣详制置司言提举常平仓官员不是兴利,今既明举贷钱取利之法,谓取之以道,于理无嫌,则非兴利而何?
至于东南所差均输之官,亦皆兴利之臣也。
西川四路乡村,民多大姓,每一姓所有客户,动是三五百家,自来衣食贷借,仰以为生。
今若差官置司,更以青苗钱与之,则客于主户处从来借贷既不可免,又须出此一重官中利息。
其它大姓,则固不愿请领苗钱。
广南东西路,土旷人稀,水乡之俗,粗足生计,今亦置官司贷钱取利。
故于远民,尤为不便,岂得不谓之以致远近之疑也?
国家幅员至广,一方之有水旱,时所不免,然朝廷未尝不假贷粮种,尽救荒之政以济恤之,故得饥馑者复苏,流离者复安。
自祖宗以来,可谓仁政充洽矣,而未尝曾就等第人户处强借钱物。
唯是英宗皇帝及陛下即位之初,天下各有优赏,朝廷自京师应副未及,间有三两路州军曾于坊郭富民处权暂支借者,然亦即时辇还。
制置司指为「暴令」,以颁布天下,是唯知主张青苗之法,而不顾毁讟之甚,诚可骇也!
唯陛下早赐省察。
一、制置司:「言者以为坊郭人户既无青苗,不可贷借。
本司今按常平旧法,亦粜与坊郭之人。
今若俵散农民有馀,仍不许坊郭之人贷借,是令常平有滞积馀藏,而坊郭之人独不被赈救乏绝之恩也。
《周礼》设贷民之法,即无都邑鄙野之限。
今新法乃约《周礼》太平已试之法,即非专用陕西青苗条贯也」。
臣详制置司此说尤为不实。
盖自来常平仓遇岁年不稔、物价稍高、合减元价出粜之时,其乡村则逐处多下诸县取逐乡近下等第户姓名,印给关子,令收执赴仓,每户粜与三石,或两石以来;
所是坊郭,则每日○细粜与浮居人户,每口五升,或一㪷以来。
故民受实惠,甚济饥乏,即未曾坊郭有物业人户,乃来○粜常平仓斛斗者。
此盖制置司以青苗为名,欲剩借钱与坊郭有物业之人,以望得利之多,假称《周礼》太平已试之法,以谓无都邑鄙野之限,以文其曲说,惟陛下深详其妄。
一、臣近准真定府路安抚使司公文,称:准河北都转运常平广惠仓司真定府,准制置条例司劄子,据河北都转运常平广惠仓司状,准朝旨于内藏库支到山东绢二十万疋,充常平本钱,寻分擘与诸州县出卖,必是破贷不了。
欲将绢分作两等,上等每疋作一贯三百五十文省,次等每疋作一贯三百文省,召人户情愿依青苗见钱法请领。
仰更切相度,如依减定价例,委是人户情愿,即依所申施行。
如坊郭人户情愿请领者,亦听。
常平司差帖殿侍康承丙称,自京般来绢二十万疋,唯有真定府未曾差人赴恩州请般。
帖康承丙疾速往真定府管下县分,遍行催促,火急和雇脚乘,赴恩州请般,趁时支俵。
勘会真定府恩州支下绢三万疋,虽未般到,缘系准备充秋科青苗价钱,即不阙钱支用。
若更差使臣下州府县分催促支散,及取索文字,深属张皇搔扰。
牒臣本司请照会者。
臣遂备录闻奏,庶朝廷见其为害之深,乞察臣前奏散青苗钱不便事理,早赐施行。
却准中书劄子,奉圣旨,康承丙元系皮公弼等乞差充差使干当,兼累降指挥,令提刑司常切觉察,所散青苗钱,召人情愿,不得抑勒。
或有抑配俵散,便令止绝,当职官员具姓名闻奏。
劄与臣知者。
臣勘会转运司昨将山东绢配卖与诸州军坊郭等第人户,每一疋估钱一贯五百三十文至一贯六百文以来,限半年纳钱,尚犹近下等第人户有破卖家财,方能贴陪送纳了当者。
常平提举官山东绢二十万疋,上等者作一贯三百五十文,每一贯利二分,每疋已是一贯六百五十文省;
下等者每疋作一贯三百文,并利亦是一贯六百文省,并随税只是百馀日省限纳足,与转运司配卖与坊郭人户价例全不相远,即于农民岂不为害?
更差使臣督迫支俵,公文内动是火急之言,则州县小官唯是应命,茍免过咎,将抑配以为情愿,何处更可辨明?
制置三司条例司虽大臣主领,然终是定夺之所。
今将绢二十万疋直行指挥,许散与乡村人户,依青苗法纳钱,及令坊郭人户愿请者亦听,则自来未见有定夺之司,事不关中书枢密院,不奉圣旨,直可施行者。
如此,则是中书外又有一中书也。
中书凡事亦须进呈,或候画可,方敢施行,未尝直便处分。
唯陛下察其专也如此,则在外守职臣僚,其谁敢不禀从?
望早赐辨察,使事归政府,庶于国体为便。
按:《韩魏公集》卷二一。又见《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之二五。第五册第四八五八页《韩魏王家传》卷九,《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一二(题作《上神宗条例司画一申明青苗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三、六八,《宋史》卷一七六《食货志》上四,《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五。
进黼扆箴别疏 北宋 · 蔡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蔡忠惠集》卷二三、《历代名臣奏议》卷三二
臣所进《黼扆箴》,每句之下条陈事实于左。
丕显元圣,上奉天时。
臣愚浅,不知陛下天下之造。
窃谓丕显元圣上奉天时者,以天人交感之应,合若符券。
比年以来地震日蚀,黑风灾火,变见之端可谓多矣。
臣谨按先贤所论,地震者,阴迫于阳也;
日蚀者,阴薄于阳也;
黑风昼冥者,阴盛于阳也;
灾火者,阴极于阳也。
如此之类,皆阳不胜阴之所致矣。
阳者君象也,阴者臣下也、夷狄也、妇女也。
今夷狄内侵则见之矣,必有臣下潜弄威权,宫中多收冗列,故上天再三警戒,欲陛下思而革之,转灾为福也。
臣闻太祖五代之乱,太宗平定天下,真宗思与百姓休息;
至于建立经久之业,变更非便之制,将有待于陛下也。
陛下专政以来,执议之臣谓天下已安,循袭旧常,可以宴安而无虞矣,不探根本、责事实。
今日夷狄侵侮,生民重困,岂非因循茍且之患乎?
陛下以是观之,前日之失可知矣;
知前日之失,而又重于改作,则后日之患将何如哉!
今政之弊,侥倖姑息,寖以成俗。
矫此弊者,非任诛赏、考功实,莫能治之。
上无姑息,下无侥倖,则奸人无所容矣。
上天之戒陛下非不切也,陛下答天之意非不勤也,每听事至日昃而不食,然皆有司奏覆细碎之务,非天下之治本。
伏惟陛下精求久弊,不惮改作,自总威令,强阳而抑阴,自然天心悦豫,而万事举矣。
跻俗于礼。
臣闻唐末强臣擅兵,分裂疆土;
五代更易,干戈日寻。
上令急逼,诛求无已。
百姓无聊,不胜其弊。
夺攘茍活,父子之恩不能相保,天下之俗不遵廉耻之节。
坏败烂熟,莫知其非。
我宋之兴,一革海内,休养生息,四五十年无甲兵之患,民财赡足,侈靡偷薄,渐染成俗。
大臣者,天下之表也,相竞广市田宅,争求重利,况百官哉!
况下民哉!
于是官吏曲狱受贿,而抵死者案牍相继。
豪富之家,狗马婢妾,无有制度,纵欲相矜,财所不及者则极力为之。
恩义之薄,而财利之厚,上自大臣,下及黎庶,莫不然也。
两制已上之官,居父母丧,许不解职,欲民兴孝,其可得乎?
近臣茍进,党附相倾,百官臣僚,日相诋讦。
朝廷且尔,欲民兴让,其可得乎?
衣冠之家,至有父子相残,夫妇相刭,且下民之愚,尤可怪骇,况在仕官,居民之上,而悖戾至此,礼义之坊,裂亦几尽矣。
臣窃思其源,盖天下之治一断于法,法之所禁或避之。
治民之吏,知法而已,礼义之坊,钳口不言。
诚有立经制、兴礼让之士,俗必指为阔诞。
然治天下不由于礼者,莫能至也。
伏惟陛下察俗薄恶,择任贤材,兴立典制
上下有节,车服有序,礼让兴行,僭侈衰息,岂不盛哉?
臣之所言,乍若高论,复而思之,甚易行也。
任材以宜。
臣闻驭邦之大,莫大于建官。
材有短长,官有大小,故随其所宜而任之,则事无不举矣。
臣以谓今日建官之法,为弊至深,取之不程其材,任之不称其力,因循滋久,莫之变更。
臣请略条建官之弊,大者有四:一曰材不称官。
臣不敢备举百官之不称者,借如两府大臣,为陛下之股肱,系天下之轻重,得人则治,其失则危。
今日之居是任者,或以久次,或以例迁(久次谓累年而至者,故张若谷以年老乞备政府。例迁者,谓状元及第,数年便至卿相。),不计材能,不考功绩,攀缘而进,即授以天下之柄。
幸而材贤,则福及于下;
茍非其材,而使之制群生、扶持重器,岂不过哉!
董仲舒曰:「小材虽累日,不失为小官;
大材虽未久,不害为辅相」。
盖论材与否也。
今用一不材,则天下之人皆知轻视公相,而有茍进之心。
愿陛下熟思其奸邪与不材之人,必速退之,而忠直材贤之人,必速进之,救溺之势,不可缓也。
二曰官守不久。
借如三司使副、判官,皆专筦财利;
台官谏臣纠正朝纲,箴补时阙;
发运转运使均输徵赋,廉察风俗;
郡太守问民疾苦。
此皆至重之寄,祖宗旧规,率有年课。
今之除授,但作践历资序,内则踵迹相蹑,立登贵仕;
外则州郡迎送,略无暇日。
其馀两制两省以上近侍之职,循环辄取,若探诸怀。
臣欲备举则文繁,乞陛下列向来所陈职局,及陕西被兵州郡,取二十年已来郡守每岁凡更几人,及侍从之臣凡历数年,因何功效致官至此,则弊可知也。
三曰官少员多。
臣不知天下建官之数,但觉员数多耳。
先朝枢密龙图学士,及待制侍从之官,盖仅有焉,今多者至十数,而少者五七人。
三馆职名以侥倖恩泽,比前增倍。
枢密院武臣、审官院京朝官、三班院使臣、流内选人,授官之后,伺候阙次,近者一年,而远者二年。
此皆入官之路,不定员数,纷纷冗食,可胜道哉!
四曰无功而赏。
今大臣两省上官,南郊及每年圣节各与一子官,非时请乞不与数中;
转运使、提典刑狱等率有郊恩例。
既以无功迭受恩赏,故边上臣僚小有劳绩,便加官爵,只务姑息。
盖势不得不然,自建官以来未有如斯之滥也。
京朝官三年使臣五年,并与磨勘迁官。
先朝名曰磨勘者,盖考功过,今但默默署名,无他罪咎,或贪墨未败,或都无课最,计年取进,而至显官。
因循之弊,乃至于此,大可嗟也。
臣闻《易》之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
若朝廷立官之弊,宜更变之,则其道可久矣。
若夫设施之方,陛下傥赐允行,臣当条列以闻。
肃治家政。
臣闻记曰:「正家而天下定」。
圣人序《诗》,以《关雎》为三百篇之首。
在《易·家人》曰「妇子嘻嘻,失家节也」。
故正家之道,贵乎谨严,以表天下。
太宗朝,陈留上书乞减放宫人
太宗皇帝宣谕宰臣曰:宫中不过三百人,皆有职事,不可减也。
臣乞陛下以今日宫闼之数,比先朝凡多几倍?
况又多取闾巷之人,展转给使,遂至数多。
此微贱之流,素习鄙俚之事,非能知礼度之节。
茍不严肃涖之,令其畏惮,则《易》所谓失家节也。
自古嫔御之多,率皆无益而有损。
陈隋之失,唐之中圮,皆以妇人也。
臣乞陛下特令拣放疏冗之列,任其自安,以全天地生生之德。
庶天下之人因知陛下薄于自奉,纵有率敛,皆缘军国所须,不为无用之费也。
大隆本支。
臣闻三代以前,分建亲族以为诸侯。
及天子威令不行,诸侯强盛,战攻攘夺,兼并微弱,秦始皇卒乘此势以取天下。
惩前之弊,罢侯置守,子弟无尺土之封,及一夫大呼,破碎溃坏。
汉兴,鉴秦之孤,分立宗族,裂地广大,卒有七国之变。
其后用主父偃推恩之策,藩戚微弱,王莽依外戚之权,知刘氏力孤,遂篡神器。
曹魏剪弱亲戚,未几而亡。
晋室分兵,八王迭相攻夺,以亡天下。
唐兴诸王出于民事,分领兵柄。
明皇临淄王勒兵入除内难,及即位之后,反疑骨肉,诸王不令出阁,恩爱虽厚,而实夺之势。
安禄山之乱,明皇幸蜀,诸王被害者甚众。
德宗朱泚之乱,宗枝略尽,故有百王子冢,以其不可胜数也。
文宗尝欲分遣宗室补除郡吏,向外婚嫁,终以不断,事不果行。
昭宗时韩建包藏祸心,先奏诸王不合典兵,请归十六宅;
及与刘季述同谋,发兵围十一王,至石堤谷,无问长幼尽杀之。
朱全忠宴九王于九曲池,杀而埋之,于是唐之苗裔尽矣,而社稷随之。
臣详观前古区处乖宜,乃令至亲不相保养,可为恸哭。
臣请论之。
三代分封,五等相承,地小力薄,虽强弱相并,而周之年祚延及八百。
秦不与子弟分封,及其乱也,无以系天下之心,才传三世,遂至移祀。
汉七国之乱,由裂地过大,晋八王之乱,由领兵大盛。
甚亡也,皆以宗族微弱。
唐室之制,尤为失策,幽闭宗族,聚为一处,百夫环之,引首受戮,岂不痛哉!
使文宗之计果行,选择贤材列补外郡,当其乱时纵不能作勤王之师,亦足以自为安全之计,岂肯父子兄弟尽为鱼肉乎?
况大盗之兴,如王室有维城磐石之固,岂敢轻视而窃取哉?
伏惟陛下监前古成败,择而行之。
好问益广。
臣闻人主聪明,莫不欲周于天下,然有蔽于近者,盖询访之弗广耳。
窃闻民间之言,以为西北二边事宜,奏至,左右近臣当对覆之时,多小其事,以为不足惧。
其说则曰,不欲陛下尽知,虑贻主忧。
其实不欲陛下尽知之耳。
陛下尽知则焦劳益深,督责愈切,当有成效,故特小其事以宽其责也。
臣辄陈人君之聪明而兴、壅蔽而亡者,愿陛下省责鉴戒焉。
唐太宗著《司门式》云:「其有无门籍人有急奏,皆令监门司与他家引奏」。
太祖手诏百僚,许令专对,陈论得失。
故当时号为英主,而声名垂于不朽,皆广听而兴也。
秦二世山东有反者,而使者辄曰:「群盗不足忧」。
二世悦之,常居宫中与赵高决事,群臣罕得进见。
沛公兵数十万至,而二世乃惊,秦之亡无救矣。
陈后主沈客卿理,但奏妓纵酒不辍。
隋军下陈,得其境上密启,犹有未开封者。
是二主岂欲自取危亡哉,然托任非人,而蔽蒙至此,皆听之不广而亡也。
伏惟陛下监前代之兴亡,穷当今之事实。
或边上大事不时尽闻,则民间细碎利害何由上达?
伏惟陛下视朝之暇,许百僚专对,或召侍从之臣周详辨论,则古今成败、百姓冤隐、安边之策、富国之术,不日悉陈于前矣。
去邪勿迟。
臣窃见陛下频降诏书,戒敕朋党,然未闻陛下决然区别而去之。
臣闻君子以道相济,思进其类,古人谓禹、稷、皋陶转相汲引,不为比周。
至于小人,以利相合,欺蒙险诐,残害忠良,以危邦家,故人主恶而去之也。
去之之术,在辨邪正二端耳。
唐李德裕武宗曰:「正人呼邪人固为邪矣,邪人呼正人亦为邪矣。
何以辨之?
譬如草木焉:孤生,枝干直上,此正人也;
藤萝之性,必须依倚,乃能自守,此邪人也」。
其论甚明,故人主难辨者,不察小人结附之因也。
臣窃谓结附之因,盖人主不自选任群臣,其进用之速者,皆缘荐引,不考功察实。
权之所归,小人所聚,一士获进,百人趋之,互相訾誉,寖成党与,人主虽恶之,已坚牢而难动矣。
臣请陛下思之,凡今左右近臣,出圣虑自擢用者几人?
且择两府大臣,必于两制两省之官,陛下岂不思其何所因缘而至于此?
苟不出于圣虑,则其微贱时已有结附之因,及其近贵,安能自去朋党?
唐文宗河北诸寇去之至易,而此朋党去之至难,臣窃不取。
夫贵为天子,持予夺生杀之柄,而以去朋党为至难,宜乎唐祚之衰矣。
夫去邪用正则安,用邪去正则危,邪正参用则危。
伏愿陛下明辨邪正之端,正则用之勿疑,邪则去之勿迟。
茍以邪正参用而治天下者,譬犹耕石田而待稔也。
利急思困。
臣闻为天下者,欲天下之财非以自奉,将以致天下之安也。
故财有常入,亦有常出。
下堪其力,虽输而不怨;
上无所私,虽用而不滥。
当其无事之时,供亿恒足,虽有兵戎水旱之患、无穷之用,不致悬釜掣肘。
有如五代弊病之馀,攻战未已,外内兵食,犹且思蓄羡财,以赎中国男女。
没虏者以归,流徙者以定,而仁心之洽,著民骨髓。
太宗一统方内,悉去无名之赋,于是天下之民赖焉。
有司尝拟毁弃弊帷之属以闻,上令涤染,合作诸军旗幡数千种。
盖我祖宗践历艰难,周悉民人之苦,故尺帛斗粟不虚费也。
陛下垂统几二十年,乃者边陲无患,用度差广,民言籍籍,皆谓祖宗积聚之馀,多入幸臣之家。
及西寇干纪,随急配遣,天下骚然。
一隅之动,其劳且尔,况有大于此乎?
三司筦天下之利,而使副判官才至又迁,簿书首尾尚未能通晓,所言目前细碎诛剥之事,以自塞责,岂肯为久计而兴大利?
臣窃见唐陆贽论德宗迁幸之由,其略曰:常赋不足,即令促限,又使别配。
设筦榷之科,行贷商之法,阅私牧取马,责将家出兵。
主第王侯,咸输屋税;
裨贩夫妇,毕算缗钱。
一旦盗兴,用以藉口。
臣窃思兵兴以来,所陈之事稍稍施行矣。
今戍兵益众,供馈益多,后日诛求,势必愈甚。
时不幸有旱涝之灾,百姓贫困,奈何救之?
古者大盗之兴,皆缘饥旱不足,因民之怨,求国之隙,以为凶乱。
朱泚长安,令曰:「吾不私汝间架矣」。
皆取利大深,而招怨乱矣。
近者陛下专敕近臣节减浮费,人人莫不欢悦,臣愿陛下鉴祖宗俭约之德,惩既往虚费之失,持今日节减之制,不为左右干请而移之。
宫中非时赐与,非今之制者,一切不行。
念生民之劳,戒诛剥之令,则天下幸甚幸甚!
兵连虑危。
臣窃以国家自北戎继好以来,大弛武备。
号曰禁军者日享厚给,骄蹇难用,前日魏府之兵是也。
曰厢军者例充给役,刀矛戟矢,略未知名。
自西羌悖戾,征戍屡兴,再战再衄,覆军杀将,其故何哉?
臣谓处将乖宜,练军不实,官名不正之所致也。
处将乖宜者,其弊有二:一曰将权不专。
借如诸路帅臣悉委都统之权,朝廷每有宣命,令与钤辖都监巡检从长商量。
或有事宜,主帅发谋,则人人各出意见,议论不一,退则交相笑病。
以此为谋,安能决胜?
此皆将权不专之患也。
二曰将官不久。
臣窃见陕西永兴鄜延环庆泾原被边之郡,主师更易不常,一岁之间换三五人者。
为上者不久处,不肯奋然专行法令;
居其下者皆知莫能久为我帅,不肯凛畏。
故上下之情不通,而诛赏之法不行,此将官不久之患也。
练军不实者,养无用之兵,致难供馈。
今边郡禦戍之兵非人人可战,朝廷遂急招募,据名抽点,务为多数。
边臣但苦兵寡,不计强懦,至则收之。
以是度之,冗食者不得胜数也。
唐方镇之兵,不出征讨,则以本道租赋自赡,故选练至精,可战则食,食则无不可战之人也。
太祖太宗朝,四方未一,用李汉超、何继筠治沧、棣,北备匈奴,用郭进邢州,以捍河东,于是下蜀、取交广。
当时西北则守,东南则攻,用兵之处,比今倍多。
其时圻甸未广,租赋未丰,其馈兵军常足也。
今天下一统,兵戍比于西北二陲,而赋税百事十倍于当时,而常苦兵少,及馈运之不继,何也?
盖当时用兵之处虽多,而所用之兵养薄而艺精。
艺精则用不必多,养薄则易于供馈。
今之兵卒多求上军,投者即收之,不暇惜费,今之一卒可赡昔之三人。
又艺能不精,愈多愈败,此所以兵多而难赡。
臣故曰养无用之卒也。
三曰官名不正
借如诸路帅臣,其官以都部署、安抚、经略招讨为名,是委以都统之权。
将佐副都部署、钤辖都监监押等,均作宾礼见主帅
至于分管兵马,自为部分,非如军职节级相辖,唯主帅则部管之。
盖以都监之名本是监军,自馀殿直诸司使副皆是内庭之官。
若令军礼见主帅,则于礼不安;
若令不相统帅,又不可成军。
臣故谓官名不正也。
为今之策,臣请改正官名,每路立成一军,如都监之类,尽改军职(如游变排阵之名也。)
节级相辖,一以军法从事,如违犯,并依阶级条贯施行。
官名既正,则将权可专;
将权可专,则练军必实;
练军必实,则所用之兵必寡;
所用之兵必寡,则易于供馈,以守则固,以战则胜。
或朝廷疑其成军之后其力难制,则事平之日,分散其权可也。
于今之计,非成军则无有成功,其势不得不然。
西寇干纪,已历四年,未即诛剪,今不早图改变,设使幽蓟少警,将何以待之?
臣故曰兵连虑危者以此。
法令必信。
臣闻《管子》曰:「国之重莫重于令,令重则君尊,君尊则国安。
故亏令、益令、留令、非令四者皆死无赦」。
是知令之不便,不可遽行;
令之既便,不可遽更。
人君持此柄以运天下者也。
今朝廷每下诏令,寻即变更,士民相语,期以非久,州县之吏,不敢遵行。
臣请以一事质之。
自西兵以来,陕西科民为兵,京东京西百姓惊扰,至于断指薰目,以期茍免。
其时诏书布喻,安慰京东京西之民,示不复点为乡兵,今又籍之矣。
陕西、河北初点为乡兵,诏书谕以防守城池,不复黥墨,今又点,黥手黥面矣。
此皆朝廷发大号令告于四方,丁宁切至,乃首尾相戾如此,使民何所取信哉!
今又枢密张观、边臣赵振等数人皆以军事不前责降,曾未踰年,加恩牵复。
始者无过,则不应谴责;
若其有过,不应宽假。
为令若此,欲百官畏服,万民信顺,难矣。
愿陛下少纡圣虑,思其纷纷更变之端。
前令之是,则后令之非;
后令之是,则前令之非。
察其是非,谨于出令,则朝廷尊而天下安矣。
唐文宗曰:「为政之道,自古所难」。
宰臣李石曰:「朝廷法令必信,则不难也」。
则知古之君臣皆以法令为重,非臣徒为空论耳,幸陛下留意焉。
思赏无私。
臣闻天之道,不私于物。
其所以生而所以杀者,万物无从而归其所宰,故天之道至大矣。
圣人法天,以至公令天下,功则赏,过则罚,无私焉,万民服矣。
朝廷于赏罚之柄,有无功而赏者,有过而失罚者,臣于前篇论之详矣。
然罚不行而赏太过,此乃立法之弊,非陛下之私也。
臣所谓私者,窃闻顷年有敕旨停罢内降,今又行之。
大凡恩赏,固当出于陛下之所决,若罢之,则是人主都无威权,尽出臣下,此则不可也。
然今之内降,或缘妇谒内戚,宫中因依侥倖,茍求恩宠,非陛下擢用英豪,旌录功绩,故每有内降恩泽,人或疑之。
执政之臣又不能坚持正论以辅盛德,徒欲阿顺主意,不谓于陛下无益也。
古者水旱不时,人君亲于南郊,以六事自责,曰:妇谒盛欤?
苞苴行欤?
故妇谒之盛,苞苴之行,古之深戒。
今侥倖内降者,茍非亲戚,必因货赂,然后乃请。
若陛下从而行之,是示天下以私也。
唐中宗朝,宫掖不肃,嫔嫱左右出入无节,遂至广纳货赂,别降墨敕,斜封授官,臧获屠贩之类,累居荣秩,卒为祸乱。
此前世之鉴。
伏惟陛下总揽威权,抑去私请。
茍用一贤人,出陛下之意,虽曰有内降,百官万民相与称道之不暇,孰敢非议也?
威福是守。
臣闻老聃曰:「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为人君者深知此务,则威福之柄,臣下不可得而窃之也。
威者兵刑,而福者恩赏之谓。
是二者有一失,而得于下者,其国必危;
有公然而假于下者,国必亡。
三代之末,齐假于田常,晋假于六卿,以取其国。
秦假于赵高而天下溃,汉假于外戚而王莽作,东京假于强臣而曹丕立,魏假于司马而移祀,晋假八王而兵乱,宋、齐、梁皆假于大臣而相继攘夺,唐之中世假于宦官宫闱祸起。
此皆人主不自总揽威福,而假于下,卒至危亡。
故兵刑官赏之柄,虽大臣、外戚、宗族、宦官,皆不可假,假之则人主失其操持,而自取危殆也。
臣窃见数年以来,两府两省之官迁转甚速,虽曰循例,不限年数,趋利之弊,日繇权势。
获进者自为私恩,而罢者归怨于上,臣恐恩赏之柄暗行于下也。
臣请以一事言之。
今陛下少有差失之举,则群臣莫不交口议论,期于谏止,而大臣权贵之过少有肯言者,何哉?
陛下天慈仁恕,每有言事者,虽上论圣德,然未尝怒之;
或论及权臣,茍不显行谴谪,则亦阴被退抑,而向之者皆与进用。
臣恐大臣权贵之过,陛下罕得而知也。
以此观之,臣下之威过于主上,主上之恩行于臣下,其势颠倒,未为得也。
伏惟陛下躬持兵刑官赏之柄以治天下,则百官归而恩信行矣。
听断不疑。
臣闻听与断,二者相资而终始之者也。
听者取于众,言者所见不同,或怀私背公,或阿顺主意,故是非纷纠,所以人主但务博采兼容,而要之断也。
断之为义,时有缓速,而理有得失。
违于理而失于时,无术之甚也;
有中于理而失于时,或适于时而违于理,其为患也亦均矣。
唯适于时而中于理,乃曰善断。
故听之道务广,不广则壅;
断之道务审,不审则移。
唯天心仁德者善听,唯刚果明辨者善断。
故曰,听与断,相资而终始者也。
伏惟陛下天仁洪覆,包容万类,每日臣僚论事,陛下未尝不欣纳,假以温言,使之得尽其说,可谓善听矣。
然采于众言,时有更易,不决然主于断也。
臣愚善度天心非不胜断,所以未至于断者,盖虑或有未审,故优游不尽断之之道。
臣窃谓,欲断之审,莫若频延近侍,讲议礼要,广接群臣,询访时事。
聪明益至,处置自精,何患断之不审也?
《易》曰:「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
圣人法天,以刚健决物。
伏惟陛下法乾刚之道,专决断之明,临事不疑,大隆治道,蠢尔小寇,复何患乎?
在陛下力行而已。
太平可致,决所施为。
臣闻《易》曰:「危者安其位也」。
盖安危之理,无有定分,在人君之所为。
国危而为安者,自古多矣。
朝廷自用兵已来,屡下诏书询访材谋魁杰之士,或令近侍各举所知。
收用虽久,未闻功绩灼然者,将任之不尽其材欤?
抑天下无可任者欤?
谓之无贤材,则厚诬于世矣。
汉之兴,驱驭英雄,以成大业,皆秦之遗士也。
唐之兴,取隋之弃人以安天下。
故贤者无世无之,顾取之用之之道如何尔。
陛下当三圣之统,绍祖宗之业,宇内之广,生民之众,莫不倾心,以期太平。
愿陛下劳于求贤,而佚于任使,修明纪纲,兴行礼教,则太平之治其犹指诸掌乎。
右,臣谨具如前。
臣奉诏旨,许令言朝廷大事、边防机宜,所以竭思毕虑,论当今之要务。
伏惟陛下宽恕狂愚,特贷诛夷之罪,或赐施行。
又虑臣文字昧暗,事理未明,臣上殿之时,乞赐清问,庶尽臣恳恳之至。
干冒天慈,臣无任战惧之至。
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
越州鉴湖图序熙宁二年1069年冬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五三、《元丰类稿》卷一三、《曾文定公集》卷七、《曾子固集》卷二四、安刻《南丰曾先生文粹》卷三、《会稽掇英总集》卷二○、《鸡肋编》卷中、《嘉泰会稽志》卷一三、《玉海》卷二三、《永乐大典》卷二二六七、《文章辨体汇选》卷三一六、《八代文钞》第三二册、《名山胜概记》卷一七、《古今图书集成》山川典卷二九三、康熙《会稽县志》卷一二、雍正《浙江通志》卷二六三 创作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鉴湖,一曰南湖南并山,北属州城漕渠,东西距江,汉顺帝永和五年会稽太守马臻之所为也,至今九百七十有五年矣。
其周三百五十有八里,凡水之出于东南者皆委之。
州之东,自城至于东江,其北堤石橽二,阴沟十有九,通民田,田之南属漕渠,北东西属江者皆溉之。
州之东六十里,自东城至于东江,其南堤阴沟十有四,通民田,田之北抵漕渠南并山,西并堤,东属江者皆溉之。
州之西三十里,曰柯山斗门,通民田,田之东并城,南并堤,北滨漕渠,西属江者皆溉之。
总之,溉山阴会稽两县十四乡之田九千顷。
非湖能溉田九千顷而已,盖田之至江者尽于九千顷也。
其东曰曹娥斗门,曰稿口斗门,水之循南堤而东者,由之以入于东江。
其西曰广陵斗门,曰新径斗门,水之循北堤而西者,由之以入于西江
其北曰朱储斗门,去湖最远。
盖因三江之上、两山之间,疏为二门,而以时视田中之水,小溢则纵其一,大溢则尽纵之,使入于三江之口。
所谓湖高于田丈馀,田又高海丈馀,水少则泄湖溉田,水多则泄田中水入海,故无荒废之田、水旱之岁者也。
繇汉以来几千载,其利未尝废也。
宋兴,民始有盗湖为田者,祥符之间二十七户,庆历之间二户,为田四顷。
当是时,三司转运司犹下书切责州县,使复田为湖。
然自此吏益慢法,而奸民浸起,至于治平之间,盗湖为田者凡八千馀户,为田七百馀顷,而湖废几尽矣。
仅存者,东为漕渠,自州至于东城六十里,南通若耶溪,自樵风泾至于桐坞,十里皆水,广不能十馀丈,每岁少雨,田未病而湖盖已先涸矣。
自此以来,人争为计说。
蒋堂则谓宜有罚以禁侵耕,有赏以开告者。
杜杞则谓盗湖为田者,利在纵湖水,一雨则放声以动州县,而斗门辄发。
故为之立石则水,一在五云桥,水深八尺有五寸,会稽主之;
一在跨湖桥,水深四尺有五寸,山阴主之。
斗门之钥,使皆纳于州,水溢则遣官视则,而谨其闭纵。
又以谓宜益理堤防斗门,其敢田者拔其苗,责其力以复湖,而重其罚。
犹以为未也,又以谓宜加两县之长以提举之名,课其督察而为之殿最。
吴奎则谓每岁农隙,当僦人浚湖,积其泥涂以为丘阜,使县主役,而州与转运使提点刑狱督摄赏罚之。
次山则谓湖废,仅有存者,难卒复,宜益广漕路及他便利处,使可漕及注民田里,置石柱以识之,柱之内禁敢田者。
刁约则谓宜斥湖三之一与民为田,而益堤使高一丈,则湖可不开,而其利自复。
范师道、施元长则谓重侵耕之禁,犹不能使民无犯,而斥湖与民,则侵者孰禦?
又以湖水较之,高于城中之水,或三尺有六寸,或二尺有六寸,而益堤壅水使高,则水之败城郭庐舍可必也。
张伯玉则谓日役五千人浚湖,使至五尺,当十五岁毕,至三尺,当九岁毕。
然恐工起之日,浮议外摇,役夫内溃,则虽有智者,犹不能必其成。
若日役五千人,益堤使高八尺,当一岁毕。
竹木之费,凡九十二万有三千,计越之户二十万有六千,赋之而复其租,其势易足,如此,则利可坐收,而人不烦弊。
陈宗言、赵诚复以水势高下难之,又以谓宜修吴奎之议,以岁月复湖。
当是时,都水善其言,又以谓宜增赏罚之令。
其为说如此,可谓博矣。
朝廷未尝不听用而著于法,故罚有自钱三百至于千,又至于五万,刑有自杖百至于徒二年,其文可谓密矣。
然而田者不止而日愈多,湖不加浚而日愈废,其故何哉?
法令不行,而茍且之俗胜也。
谢灵运宋文帝会稽回踵湖为田,太守孟顗不听,又求岯崲湖为田,又不听,灵运至以语诋之。
则利于请湖为田,越之风俗旧矣。
南湖繇汉历吴、晋以来,接于唐,又接于钱镠父子之有此州,其利未尝废者。
彼或以区区之地当天下,或以数州为镇,或以一国自王,内有供养禄廪之须,外有贡输问遗之奉,非得晏然而已也。
故强水土之政以力本利农,亦皆有数,而钱镠之法最详,至今尚多传于人者。
则其利之不废,有以也。
近世则不然,天下为一,而安于承平之故,在位者重举事而乐因循。
而请湖为田者,其语言气力往往足以动人。
至于修水土之利,则又费材动众,从古所难。
郑国之役,以谓足以疲秦,而西门豹之治邺渠,人亦以为烦苦
其故如此,则吾之吏孰肯任难当之怨,来易至之责,以待未然之功乎?
故说虽博而未尝行,法虽密而未尝举,田者之所以日多,湖之所以日废,繇是而已。
故以谓法令不行,而茍且之俗胜者,岂非然哉!
夫千岁之湖,废兴利害,较然易见。
然自庆历以来三十馀年,遭吏治之因循,至于既废,而世犹莫寤其所以然,况于事之隐微难得而考者,繇茍简之故而弛坏于冥冥之中,又可知其所以然乎?
今谓湖不必复者,曰湖田之入既饶矣,此游谈之士为利于侵耕者言之也。
夫湖未尽废,则湖下之田旱,此方今之害,而众人之所睹也。
使湖尽废,则湖之为田亦旱矣,此将来之害,而众人之所未睹也。
故曰此游谈之士为利于侵耕者言之,而非实知利害者也。
谓湖不必复者,曰益堤壅水而已,此好辨之士为乐闻茍者言之也。
夫以地势较之,壅水使高,必败城郭,此议者之所已言也。
以地势较之,浚湖使下,然后不失其旧;
不失其旧,然后不失其宜,此议者之所未言也。
山阴之石则为四尺有五寸,会稽之石则几倍之,壅水使高,则会稽得尺,山阴得半,地之洼隆不并,则益堤未为有补也。
故曰此好辨之士为乐闻茍者言之,而又非实知利害者也。
二者既不可用,而欲禁侵耕,开告者,则有赏罚之法矣;
欲谨水之畜泄,则有闭纵之法矣;
欲痛绝敢田者,则拔其苗,责其力以复湖,而重其罚,又有法矣;
或欲任其责于州县与转运使提点刑狱,或欲以每岁农隙浚湖,或欲禁田石柱之内者,又皆有法矣。
欲知浚湖之浅深,用工若干,为日几何;
欲知增堤竹木之费几何,使之安出;
欲知浚湖之泥涂积之何所,又已计之矣。
欲知工起之日,或浮议外摇,役夫内溃,则不可以必其成,又已论之矣。
诚能收众说而考其可否,用其可者,而以在我者润泽之,令言必行,法必举,则何功之不可成,何利之不可复哉?
巩初蒙恩通判此州,问湖之废兴于人,未有能言利害之实者。
及到官,然后问图于两县,问书于州河渠司,至于参核之而图成,熟究之而书具,然后利害之实明。
故为论次,庶夫计议者有考焉。
熙宁二年冬卧龙斋。